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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关于“引诱未成年人”犯罪的提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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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谦人易谦魂 发表于 2022-8-10 16:05:1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关于防范“引诱未成年人扫码诈骗”预警提示

  近期,有犯罪分子引诱未成年人扫码实施电信诈骗。诈骗分子通过微信朋友圈、 qq 等网络平台发布广告或添加好友,以可参与返现活动等方式与受害人建立通联渠道,指导受害人进行操作发现无法提现后,以因受害人系未成年人参与,属于违法行为需交付赔偿金,否则将被拘留甚至判刑为理由,诱骗受害人通过扫描犯罪分子提供的二维码进行付款实施诈骗。本周,我区发生两起此类电信诈骗案件,针对暑假期间未成年人上网时间增多的情况,尤其是要对在校小学生进行积极引导,提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,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。


为提高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识骗防骗能力,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:

120228月,东丽湖街道一居民(12岁)在家中通过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广告,庆祝开业搞活动,后受害人与诈骗分子联系,按照对方的提示进行操作后未能反现,并被告知由于受害人系未成年人参与,已违法将被拘留甚至判刑,要其向父母隐瞒,并扫码转款,被骗5千余元。

220228月,张贵庄街道一居民(11岁)在家中添加一 QQ 好友,对方称其系未成年持有账号已违法将被拘留甚至判刑,要交赔偿金,后按对方指示操作转账到对方账户,被骗4万余元。

温馨提示:
1.未成年人在聊天中涉及汇款,一定要谨慎,不随意扫描ニ维码,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,要及时向家长或老师说明情况,不要对家长隐瞒,以免给骗子可乘之机。
2.切勿相信任何刷单返利、参加活动返利等,天上不会掉馅饼。
3.家长要加强对手机的监管,保管好自已的手机密码、银行支付密码,关闭孩子的手机支付功能等。
4.家长在学习反诈知识的同时,要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引导,告诫孩子不轻信任何返利活动、涉嫌违法等说辞,涉及转账、汇款的,坚决做到不听、不信、不转账。
5 . 请下载、注册“国家反诈中心”APP,使用“风险自查”功能进行自检,对个人手机信息进行有效保护。

转自:东丽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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